梅州市梅县区中医医院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合同人员的启事
我院因工作需要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和人数(见附件)
二、工作地点
梅县区中医医院(宪梓中路52号)
三、招聘岗位及条件:
1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;
2、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3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;
4、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5、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6、报名人员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。
二、报名事宜:
1、报名时间: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。
1、报名方式:将简历投递至医院办公室或发送至邮箱mxzyyybgs@163.com,联系电话:0753-2511281,联系人:梁主任
2、报名要求:
①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,从梅州市梅县区中医医院官网(http://www.mxqzyy.com/)下载报名表。
②提供报名表、身份证、执业证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,通过邮箱发送报名资料的需上传资料扫描件。
③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,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取消应聘资格。
④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。
三、考核方式:由医院进行简历的初步筛查,符合条件者通知笔试、面试。
四、体检和考察:
对上述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依分数高低顺序,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,体检标准参照《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(试行)的通知》执行,考察参照《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的通知》执行。
五、录用:
根据考生面试情况、体检、考察结果,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。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,没有异议的,进入录用程序。
体检或考察不合格、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、自动放弃的,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。
六、聘用人员管理及薪酬:
1、经公开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,专业技术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,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。
2、试用期三个月,见习期(试用期)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取消聘用。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单位有关规定管理执行。
2015年6月10日
梅州市梅县区中医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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